立人:___,男,___岁,___省___县人,住___县___小区___号。
我今年___岁,且患有心脏病,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我和我的后妻___现共有以下财产:
一、原籍___省___县___小区有产权房2套3间2厅,1套一间一厅,共___平方米;
家具共有___件,其中 (注:别的财产)
二、有县银行定期存款一张,存有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为了在我死后,在上不发生纠纷,现对我的后妻______各自的财产加以明确,并对我自有的财产提出如下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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