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区商铺出租合同

时间:2023-11-17 20:57:20 作者:青豆合同网 字数:3846字

上海市区商铺出租合同

转租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房东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征得丙方同意后,三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商铺地址:_________

甲方将其租赁的位于上海市区路号的商铺在良好状态下,转租部分给乙方用于使用。

二。商铺面积:

转租该商铺的使用面积约为平方米。

三。租赁期限:

1.租赁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将商铺腾空交给乙方使用。

2.装修免租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乙方免房租之装修期。

四。租金:

1.数额:甲乙双方议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整,后年租金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价另行协商确定,应付租金由乙方以现金形式交付给甲方。

2.支付方式:

租金按为壹期支付,首期租金由乙方于本合同签定时一次付清;以后每期租金于每期开始前提前缴纳,先付后用。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开具发票给乙方。

3.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个工作日,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按所欠费用款项的1‰收取滞纳金,如超过天,则视为乙方自动退租,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商铺,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1.依约将商铺及附属设施按时完整交付乙方使用。

2.负责对商铺定期安全检查,商铺维修费等原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仍由甲方承担。

3.租赁期内,甲方应提供给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的证明及材料,协助乙方办理工商、税务、卫生、治安、消防等手续。

六。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1.依约按时交纳租金,并承担租赁期内的水、电、通讯费、治安费、税金、卫生费等一切因乙方实际使用而产生的费用,并按单如期缴纳。

2.乙方在装修期间不能破坏商铺的主体结构。

3.合同期满后,乙方原有的固定装修不能破坏移走。

4.乙方在租赁期内应注意消防安全设施的配备,否则在本租赁场所内由此而产生的消防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七。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1.合同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需续约,乙方应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由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3天内将承租的商铺交还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谅解之下,均视为放弃,任凭甲方处置,乙方决无异议。

3.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八。不可抗力:

商铺租赁期内如遇市政动迁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双方合作无法进行,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应退还乙方已预付的未履行期间的租金给乙方。

九。违约处理: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履行,并且过错方在未征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责任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双方约定违约金为人民币圆整。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的实际损失,责任方应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

2.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订约人: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

联络地址:_________联络地址:____联络地址: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