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街道计生办:
您好!我们是千蓝街道阳光社区3栋1006室的一对夫妻。
我们的婚姻生育情况如下:本人廖*俊与妻子陈-海于2007年在海蓝市民政局登记结婚。我们于2008年生育一个女儿,现在已经4岁半了。
由于家庭经济情况良好,夫妻收入都属于中上等水平,完全有能力抚养第二胎子女。因此向镇计生办提出我们夫妻双方生育第二胎的申请。
希望计生办核实确认我们的申请材料,给予尽快批示。附上:夫妻双方收入证明,财产证明,结婚证等材料。
此致!
申请人: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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