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房屋出售方):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房屋购买方):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 座落于神木县人民路南第一排沙渠小区独院,建筑面积280平方米;
(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乙方在 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甲方收到定金后,中途不得借故中止售房,否则加倍赔偿定金,乙方未能如期签订购房合同、付清房款,则支付给甲方的定金不予退还。
第三条 该房屋房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 __元。
房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第四条 本契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 本契约一式两份。其中甲方留执一份,乙方留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