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分别所有协议
男方:夏某某,男,汉族,身份证号:。电话:___________。
女方:张某某,女,汉族,身份证号:。电话:___________。
男女双方2006年6月30日在西安市临潼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结为夫妻。婚姻期间,因双方各有独自工作及收入来源,为防止今后可能存在的财产纠纷,兹双方自愿诚信协商,在不规避法律及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婚内财产的约定
1、婚姻期间购置房屋约定
1.1、西安市莲湖区工农路某某某某小区2单元10楼5号房屋(建筑面积115.39平方米,合同号BC********,登记产权人为甲方),该房屋购房款及装修款合计43万元全部由女方承担。兹双方决定自愿放弃夫妻共有财产,将该房屋赠与儿子夏某某所有。该赠与行为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赠与不可撤销。
1.2、西安市临潼区东关正街某某某某小区6号楼1单元6楼房屋(建筑面积95平方米,含车位一个),因该房屋及车位系女方单位的经济适用房,房屋及车位产权登记人为女方。该房屋及车位购置款合计28万元全部由女方承担。兹双方决定该房屋及车位归女方所有,女方无需给予男方任何补偿。
上述两套房屋需要变更登记时,男方应无条件配合变更登记,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除上述两套房屋外,男女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系个人财产,与对方无关。
2.1、男方名下的银行储蓄、工资收入、经营所得、理财所得等收入归男方个人所有;女方名下的银行储蓄、工资收入、经营所得、理财所得等收入归女方个人所有。归个人所有的财产,对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不得肆意侵占或者毁损。
2.2、男女双方以各自财产购置的房屋、汽车或者其他较大金额的物品及服务归各自所有,对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不得肆意侵占或者毁损。
3、男女双方婚后接受赠与或者继承财产归各自所有,对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不得肆意侵占或者毁损。
4、男女双方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或者投资所得收益属于夫妻财产,由双方共同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
二、婚内债务的约定
1、男女双方共同确认婚姻期间没有因购置房屋及汽车背负债务或者因近亲属罹患重病背负债务及因个人经营背负债务的情况发生,故双方名下至今没有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偿还。
2、男女双方未经对方亲笔署名签约或者追认产生的债务由债务人自行承担及偿还;若对方因该债务致财产被执行的,对方有权向债务方追偿,并要求债务方承担应诉及追偿的争议解决成本(包含律师费等)。
三、夫妻感情的约定
1、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离婚(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时,该协议书对财产分割及债务承担部分的约定不受影响,依然作为夫妻离婚时分割财产及承担债务的有效依据。
四、男女双方充分理解协议书的约定内容,对协议约定不存在误解;双方自愿诚信协商签订该协议书,该协议书不存在胁迫与欺诈,双方愿意信守该约定。
五、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议书面补充之。
男方(甲方):____________ 女方(乙方):
签 约 时 间:___________ 签 约 时 间:
签 约 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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