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____________
本合同仅作为柏士法商律师团队工作成果展示,读者切勿盲目使用。如需要文书审查、起草法律服务,请联系我团队律师。
GF-2000-1101
(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委托人:
行纪人:
签署地点:省 市 区
签署时间: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一条委托人委托行纪人买入(卖出)的货物、数理、价格:
货物
名称
商标
或品牌
规格
型号
生产
厂家
计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质量
标准
包装
要求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委托人将委托卖出的货物交付行纪人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费用负但:。
第三条行纪人将买入的货物交付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费用负但:。
第四条委托人与行纪人结算货款的方式、地点及期限:。
第五条报酬的计算方式及支付期限:。
第六条行纪人以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货物时,报酬的计算方法:。行纪人以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货时,报酬的计算方法:。
第七条委托人委托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期限为:。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九条委托人未向行纪人支付报酬或货物的,行纪人(是!否)可以留置货物。
第十条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
住所: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行纪人(章):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__________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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