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
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公开挂牌转让股权一事,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有意出让其所持有的在公司的____%股权,挂牌转让价格为 _____元,并就该股权的出让信息指定甲方为唯一信息发布渠道向外发布。
第二条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并就且仅限于乙方提供的股权出让信息,通过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幕及报刊或其它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第三条 乙方保证对公开挂牌出让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并保证该股权未被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它担保责任。
(一)完全地、无保留地向社会公开发布,包括公布本协议项下股权所在企业和或乙方的全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向社会公开发布,但不公布且仅限于不公布本协议项下股权所在企业或乙方的全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第五条 乙方承诺遵守《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并按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第六条 甲方保证在遵守法律和《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的前提下,按乙方的要求和授权发布乙方提供的股权出让信息,向求购方提供乙方提交的材料。
向求购方提供材料包括允许求购方阅读、摘抄、复印相关材料等方式。
第七条 公开挂牌发布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共 ___个工作日。(国有、集体企业产权转让公开挂牌不少于二十个工作日)。
第八条 乙方知悉从甲方处获得的有关求购方的材料,全部来源于求购方,保证对该材料及其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并保证该材料不得被用于除转让该股权以外的其它用途。
第九条 甲方对按本协议的规定公开挂牌及向求购方提供材料,给或可能给乙方造成的纠纷、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
第十条 公开挂牌期间,甲方负责接受求购方的求购申请。公开挂牌期满,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公开挂牌求购情况。
第十一条 公开挂牌期满,对于本协议项下的股权,有一家求购方表示求购的,乙方与该求购方可以协议成交;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求购方表示求购的,根据《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的规定,协商确定交易方式,并另行签订委托协议,以此交易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和受让方。
第十二条 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寻找受让人、制定谈判方案并参与谈判、制作有关法律文书(合同等),并参与合同签约、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咨询等。
第十三条 在公开挂牌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提出解除挂牌协议或要求撤销挂牌。发生特殊情况,乙方坚持要求解除挂牌协议或撤销挂牌的,应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书面批准文件,向甲方申请解除挂牌协议和撤销挂牌,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或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向人民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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