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变更协议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对劳动合同变更如下:
一、将原合同中“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但是,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时间,具体执行方式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为:_____“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但是,甲方可根据实际工作和经营需要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时间,具体执行方式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将“第十六条 乙方每月收入:
1、工资为税前______元(其中基础工资______元、_______岗位工______元、单休补助______元);
2、奖金根据每______月甲方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工作表现和业绩计发。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3、校区总监的绩效提成按照公司制订的统一标准执行(见附表),岗位调整后按照新统一标准执行。”变更为:“第十六条 乙方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 绩效奖金;
1、基本工资______元/月,_______岗位工资:______元/月,绩效奖金______元/月,乙方的个人所得税、个人应当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由甲方代在工资中扣代缴。
2、校区总监的绩效提成按照公司制订的统一标准执行(见附表),_______岗位调整后按照新统一标准执行。”
三、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情形除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盖章)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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