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____________ ,男,出生于__年______月______日,汉族,农民,家住 县 镇,联系电话。
女方:____________ ,女,出生于__年______月______日,汉族,农民,家住 县 乡 村 社,联系电话。
男女双方于__年办理登记结婚手续。
婚后,有婚生子代一、代二,现年分别为 岁和 岁。
婚后没有共同财产。
有共同债____元。
现因夫妻双方长期性格不合,感情破裂,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第二,婚生子代一由女方覃x监护抚养,抚养费由覃x承担。
婚生子代二由男方代先x监护抚养,抚养费由代先x承担。
第三,离婚后,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在过__年过节期间,男女双方有权互相探望对方抚养的孩子。
第四,婚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有共同债____元由 支付。
第五,婚姻存续期间,没有其它债权债务。
第六,离婚后,双方互不干涉对方的生活。
第七,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第八,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签名:_________
女方签名: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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