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开发田地租赁合同

时间:2023-07-02 21:15:08 作者:青豆合同网 字数:3058字

玉林市开发田地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为搞好玉林市经济增加农民的收入,现经甲乙双方多次地商一致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愿意把位于的田地租给乙方开发使用,面积约1.5亩

二、租用期限为壹拾伍年整,从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每年租金为元/亩,每满五年增加约元亩。

三、使用前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押金元整(¥元),如乙方在租赁期间无违反本合同情况则合同期满后,甲方应将押金退回给乙方。

四、乙方所付给甲方的租金是按年度计付。规定必须在使用场地前三天先效足一年度租金后乙方才能使用,否则按应交租金总额5%收取乙方滞纳金,如果逾期三个月不向甲方缴交租金,甲方则不经终(停)止执行此合同,乙方在甲方地场上所有全部投资建设归甲方所有,作为对乙方违约处理。对于乙方在甲方的各种经营项目,甲方不得干涉。

五、乙方租用甲方场地前要同时搞好周边的排污、排水设施。不能影响周边的农户、农田排灌水。乙方在租用甲方场地期间如遇有界线纠纷时甲方负责解决。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由甲方及时解决并减免相应租金。

六、甲方所收乙方的租金为纯收金额,对于乙方在租用甲方场地期间所发有各种费用开支包括甲方应向国家应纳税收全部由乙方负,甲方一律不承担此责任。

七、乙方在租用期内,由于政府行为,国家要征用该场地时,地上的建筑物及经济损失赔偿妆乙方所有,但土地补偿费用归甲方所有。对于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拆迁各种在甲方场地上不可可移动设施及建筑物。

八、违约责任:乙方在租赁期间,如甲方擅自终止使用合同,不将场地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赔偿乙方在该场地上的所有投资及各种设施折损失。如乙方擅自终止合同或有其它违约行为。甲方则有权终止合同使用并同时没收乙方在甲方场地所有投资的各种设施,和押金归甲方全部所有。

九、乙方在合同租用期限间可部转租,甲方无权干涉,但甲乙双方合同不变。

十、合同期限满后,如乙方向甲方提出续租的,租金双方另义再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乙方租用,如乙方不再续租,在租用场地上的投资建筑物(动产除外)归甲方所有。

十一、乙方在经营期内不得将场地作为经济抵押。否则按违约合同处理。

十二、上述合同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以上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代表各执贰份。并报名山村委备案。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