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提高会计师的职业技能,确保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会计师完成学习后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培训的内容
1、会计;
2、审计;
3、财务成本管理;
4、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5、经济法。
第二条 培训的内容
培训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培训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为止。
培训的费用:培训费用由会计事务所全部负担。培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材料费、课本费、食宿费、交通费等项目。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学习期间,必须每隔______天向甲方书面报告一次学习情况,并附学校有关成绩等方面的记录;
2、乙方应自觉遵守培训校方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凡因违规违纪而受到校方处分的,视同在甲方内的违纪,甲方将按规章制度处理;
3、培训学习结束后,乙方应于培训结束之日起______日内向甲方报到。乙方逾期不向甲方报到,视作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 工资及福利待遇
受训期间的工资视情况按原工资的____%支付;奖金按通常支付额的____%支付。在晋级或工资办法修订时,受训员工作为在册人员处理。社会保险、劳动保险,原则上按有关规定作为在册人员处理。受训员工受训期内不享受年度休假。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仍应支付违约金:
(1)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六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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