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
根据贵我双方于______年月日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您应当于______年月日前足额缴纳约定购房款项,截止到本通知发出之日,尚未收到您支付的足额合同约定款项,您已构成违约行为,违约金自______年月日计至本通知发出之日累计为万元。
特通知您:请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日内到项目售楼处按约缴纳购房款项及违约金;或者您可以选择向我公司以下账户汇入合同约定款项及违约金:
(提醒:需提供监管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逾期仍未办理的,我公司将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条款寻求法律途径,追究您的违约责任。
售楼处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_________。
特此通知。感谢您的配合!
签署时间: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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