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 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培训机构)
乙方:_______________(学生姓名)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就托管期间学员与培训机构间的相关安全和教学次序等问题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
参加托管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培训机构的管理,不违背培训机构的具体管理制度。
乙方在托管期间,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自外出。如若私自外出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在托管期间,因不可抗力或者第三方所引发的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由甲方提供托管服务是经过家长和学生自愿选择报名的,托管满一天即表示乙方对甲方的服务满意,之后因乙方自身原因终止服务,甲方概不退款。
第五条 参加托管的学生在托管期间(以托管时间为准),甲方必须对其安全负责。
第六条 乙方年龄在12岁以下,甲方安排老师到乙方所在学校接走学生,并对其安全负责;托管结束后,家长需到甲方学校接走学生,甲方对学生回家路上发生的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乙方在学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上课时间,如有迟到旷课现象,概不补课,亦不退费。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
2. 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上海市闵行区人们调解协会申请调解。
3. 经调解仍未达成一致的,甲、乙双方可通过仲裁、司法途径解决。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
合同有效期为: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 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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