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商标注册申请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
注册号或证件号():
联系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
联系人: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_________传真:
乙方(代理方):
注册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代理事项
甲方拟就以下件商标委托乙方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
序号
商标名称
(粘贴商标标识)
类别
商品/服务项目
第二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就本合同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含商标局规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2.代理费用支付方式(请在选择项前打“√”):
□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
□在______年月日之前,甲方一次性付清。
□其他:。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商标注册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合法。
2.甲方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将变更情况通知乙方,因未及时通知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3.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和咨询本合同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
4.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有权获得本合同委托事项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为甲方商标代理承办人,期间如乙方变更商标代理承办人,应当通知甲方。
2.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对上述委托事项的有关内容、资料和信息负有保管和保守秘密的义务,除已公开的,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因泄露秘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完整资料和按照合同约定的款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商标局提交申请材料。
4.乙方应对甲方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查询,并根据查询结果客观、如实地告知委托代理事项的程序及风险。
5.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应向甲方通报本合同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在收到商标局相关通知后个工作日内转达甲方,并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商标局提交甲方委托的注册申请资料的,应退还所收取的费用,并按代理费的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
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支付各项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支付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代理事项所需文件、信息,或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等情形,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保密、风险告知、转达法律文件等义务,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
5.其他:。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按以下方式解决(请在选择项前打“√”)
□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代理事项完成后终止。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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