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雇主):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雇员):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姆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与要求
(一)服务内容
1.看护小孩
2.清洗小孩衣物
3.家务
(二)要求
1.早、中两餐,根据甲方要求喂牛奶、水果、水等辅食;
2.每天带小孩下楼一到两次(遇到恶劣天气的除外);
3.处理小孩个人卫生;
4.细心照顾小孩;不能在无人看护下让孩子独自玩耍睡觉;
5.对孩子有耐心,多和孩子沟通、商量,交流时语气轻柔缓和,多鼓励孩子;
6.对孩子安全负责,孩子哭闹时不能打骂孩子;7.教孩子识物,陪孩子玩玩具,带孩子做游戏;
8.清洗小孩衣物等;
9.室内卫生清洁,在有甲方家人陪伴小孩的时候进行;
10.其他家务。
二、服务地点
三、服务时间
1.每日上午时分到下午时分,为服务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可商议调整(主体时间不变,特殊情况除外)。
2.乙方每月可休息四天,但必须安排在周六或周日,具体休息时间双方临时商定;遇法定节假日的休息双方协商确定。
四、服务费用
甲方按月付给乙方服务费用,定于每月10日前结算上月服务费用。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如实填写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并不得隐瞒是否患有传染疾病、精神疾病等其他严重疾病。
2.甲方发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雇佣:
发现乙方有违法行为的;
乙方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疾病等其他严重疾病的;
乙方由其他不适合在甲方继续服务情形的。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上述服务内容与要求提供服务,并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4.甲方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视、不虐待,乙方尊重甲方家的生活习惯,不得虐待所服务对象。
5.为保证甲方的家庭成员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未经过甲方允许,乙方不能带外人及家属到家中参观或闹事。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服务期间,应注意安全,规范操作,增强防火、防盗、防触电、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意识。
2.乙方不得向他人泄露甲方的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工作或学习的地址、电话号码、住址、身份及隐私等家庭信息。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带任何人进入合同约定的服务场所。
4.服务时间,乙方如遇亲友生病等急事,需临时离开时,应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离开。
5.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6.乙方须自觉履行上述服务内容与要求,乙方要全心全意负责好小孩的安全,不得虐待小孩,不得恐吓小孩,对孩子要尽可能有耐心。
7.乙方不得擅自外出,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
8.乙方不得随意将他人带入甲方家中。
9.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则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不辞而别,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未结算的服务费用。
10.乙方在服务期间以及来回途中应高度注意安全,规范操作,在此期间乙方所发生的任何事故伤害,视为甲方已尽到了危险告知义务,其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乙方必须保证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无病情隐瞒,服务期间发生一切因身体健康原因引起事故,由其自己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
1.如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条款中没有谈及的问题,甲乙双方应本着积极解决、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
2.乙方提供本人正确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个人联系电话及家庭联系方式给甲方。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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