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广告招商合同书

时间:2023-05-17 06:16:18 作者:青豆合同网 字数:2927字

秦皇岛广告招商合同书

发包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洽谈,甲方本着面向市场、拓展市场,引进现代广告经营管理理念之宗旨,将秦皇岛市路面相关的路灯广告箱招商业务交由乙方承包代理。根据《民法典》、《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按照平等协商、互惠互利、职责明确等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经营的期限为__年,即自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承包范围和价格:详情参见本协议附件内容。

三、承包方式:对所承包的广告招商业务,乙方自主经营,超收自留、如有因甲方原因造成招商价格低于乙方价格要求之情况出现时,甲方应向乙方补齐差额。

四、利润的上缴方式:

乙方将在灯箱完成招商后,再将甲乙双方所协商的费用数目足额打入甲方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依法经营,并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负法律责任。

2、乙方自主经营,自主决定不同路段的广告位招商价格和所得收入的分配。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招商业务,更不得再将乙方承包路段广告位招商代理权私自转承第三方。

3、乙方享有承包范围内所有广告箱的招商经营权,并可根据业务需要,在经甲方同意的基础上对广告灯箱上的广告内容在法定范围内作适当调整。

4、承包时间内,广告灯箱的更换、维修、保养等施工工作全部由甲方承担。

5、乙方承包招商的时间内如遇市委、市政府有重大活动,广告灯箱需做特殊宣传时,甲方须提前告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后方可对广告灯箱进行更换施工,对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与广告主自行协商解决。

六、广告管理

1、甲方应保证乙方招商广告箱在承包协议开始生效时,可及时投入使用,造成乙方损失,经甲、乙双方核实后协商解决。

2、合同期间如因政策法规变化,或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相关广告内容,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继续合作的相关事宜。

七、本合同履约期满后,如甲方仍需将广告箱招商业务对外发布代理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八、违约责任: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协议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一切的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