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有初步的沟通,在设计报价、完成周期上有初步的共识的基础上签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的产品造型设计招标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工业设计项目确认书。
二。 乙方需在本协议签订后10天内提交3款设计方案及一款色彩方案供甲方选择,要求每款方案提供2d图(六视)、工艺解析图。
三。 如甲方选定乙方的设计方案,则付给乙方人民币20XX元,同时与乙方正式签订工业设计合同(id/me),前述所付费用做为甲乙双方后续签订的工业设计合同的首批开发费包含于工业设计开发合同开发费用之中,或甲乙双方协商在后续签订的工业设计开发合同中开发费相应的减除此协议已付部分。
四。 如甲方未选定乙方的设计方案,甲方支付给乙方人民币20XX元做为参与酬谢。同时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的设计方案保密。
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六。 本合同须双方当事人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方能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 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
名称(盖章) 名称(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公司帐号:____________
户 名 :____________
帐 号 :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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