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一般侵权角度看,逃逸车辆与提问者车辆对于受害者构成无意思联络的间接结合侵权,应当根据过错大小或原因力比例分担受害者的损失,提问者无过错不分担责任。
2、所谓的公平责任,是一次侵权事故中当事人都没有过错的,才能适用。本次肇事逃逸车辆作为当事人之一具有责任,不能适用公平原则。
3、对方索赔的依据是新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保险不足赔付部分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类似于公平责任)。
4、诉讼解决纠纷,有利于发现逃逸车辆后的追偿;协议赔偿有利于避免风险,因为交警认定无责,可能是推定逃逸者全责作出提问者无责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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