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第号
甲方(社员):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乙方(农业合作社):
负责人:____________
为了依法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种植收购水稻合同:____________
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在乙方指定地块种植水稻品种,种植面积亩(667平方米/亩),预计出售水稻公斤。
甲方所种植、出售的水稻必须使用乙方统一提供的种子及双方约定的生产地块种植水稻,乙方参照国家标准予以优先回收,具体价格标准待新粮收购时按当地市场情况拟定,以质论价,全部回收。
质量要求:如出米率比标准米率每高出一个百分点,每市斤价格上浮元。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则每市斤价格下浮元。水分超出17%的,按1:1.5扣量。
1.收购时间:自年脱粒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2.交付方式:
(1)打场期:由甲方自送到乙方所在地进行质检收购,乙方支付甲方运费、装车费。
(2)收购期:甲方所在地,乙方上门现场定价收购。
1.保底价格:社员生产的水稻,在同等质量前提下,乙方必须保证按合同约定,以高于当时当地市场价格每市斤元作为保底价收购。
2.结算方式:交付粮食后7天内现金付款。
1.乙方组织社员统一购种、统一春耕、统一管理、统一收获、统一存放、统一销售,为甲方无偿提供水稻种植技术指导,并常年跟踪服务。
2.甲方统一采购乙方提供种子,乙方保证低于市场价格并为甲方免费催芽;优先为甲方提供翻耙地、插秧、收割等劳务服务,并优先收购甲方合同内水稻。
3.甲方以合同内约定的土地种植水稻加入乙方的合作社,享有乙方提供的相关免费服务指导、优先使用机耕。
4.甲方按乙方要求种植品种为,使用乙方统一提供的种子,乙方收割时必须无条件回收。如甲方种植的水稻不是合同内约定的,乙方有权拒收。
5.如国家对合作社有任何优惠政策或各项补助,按入社土地面积平均分配。
6.土地入社有效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7.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社员退社自由。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首先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由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集体表决解决。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签署时间: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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