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省县人经常居住地:____身份证号码:____电话:____委托代理人:____
姓名:____工作单位:____律师事务所职务:____电话:____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职权查询本案被告在招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的银行存款数额。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申请人与共同生活期间,家庭经济完全由管理。现声称,共同生活期间,没有留下任何存款,而事实上,申请人的工资、奖金等悉数交给,不可能没有任何存款。申请人也曾见过在招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的存折,但并未记住存款数额。
现由于申请人及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查询,根据《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对家庭财产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查询在招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的银行存款数额。
此致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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