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张智斌,系犯罪嫌疑人辩护人,联系方式:18042498887
申请事项:对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XXX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蒋祥山因涉嫌盗窃罪一案,于 2019______年5月22日被贵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杭州市余杭区市看守所。现为其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将依法为蒋祥山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以及犯罪嫌疑人的陈述,犯罪嫌疑人XX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理由如下:
犯罪嫌疑人XX涉嫌盗窃的涉案物品价值不高,且犯罪嫌疑人并未从中获得任何赃款。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盗窃的物品为共享电动车,涉案物品价值不高,且犯罪嫌疑人仅仅帮助起到了帮助搬运的工作,事后也未分得任何赃款。
犯罪嫌疑人XX以往没有任何前科劣迹,本次犯罪尚属初犯,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小。犯罪嫌疑人已经年近60,从未受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此次涉嫌犯罪因自身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帮助亲戚而导致,其主观恶性较小。
犯罪嫌疑人XX的犯罪情节轻微,系从犯,犯罪情节轻微,是因亲戚叫去帮忙而参与犯罪,犯罪嫌疑人也只是听取亲戚指导,帮忙拉货到指定地点便离开,并未完整的参与整个犯罪过程,犯罪嫌疑人行为没有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亦很小。故犯罪嫌疑人只是参与盗窃行为,没有造成人身伤害,社会危险性也非常小,造成社会危害结果的也很小。
犯罪嫌疑人XXX______年纪较大,又患有糖尿病,长期羁押会导致病情加重。
犯罪嫌疑人XXX在杭州务工已经多年,有稳定租住的场所,取保候审后仍然可以随传随到,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
六、家属已准备好保证金或担任保证人,保证嫌疑人XXX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配合贵局对本案的侦查。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XXX的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对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既不会妨碍本案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又不致社会危害性,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也符合人道主义原则。若贵局批准对嫌疑人XX的取保候审,我将保证其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矩的相关规定,随传随到,积极配合贵局侦办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恳请准予对犯罪嫌疑人XXX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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