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接受捐赠文物合同

时间:2023-05-26 08:37:35 作者:青豆合同网 字数:5090字

博物馆接受捐赠文物合同

博物馆接受捐赠文物合同

甲方:___________博物馆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方式:

乙方: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方式:

为了发展中国文博事业,保护中国历史文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博物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捐赠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捐赠标的

1。乙方向甲方捐赠乙方所收藏的(捐赠物名称)件(以下简称“捐赠物”)。

2。乙方特别声明捐赠物为乙方企业收藏,乙方对捐赠物享有完整、合法的所有权。

第二条 捐赠物用途

经双方协商确定,待捐赠物交付甲方后,甲方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将捐赠物作为本馆藏品,依法对捐赠物行使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可将捐赠物用于展出、研究、拍摄、文化交流等符合法律规定的各种用途。

第三条 捐赠方式

1。乙方将于______年月日前将捐赠物交付甲方,捐赠物交付后双方授权代表将对捐赠物进行入馆点交,同时确认捐赠物的名称、质地、尺寸、重量、残损情况等,对捐赠物现状拍照确认,并填写详细的点交记录,点交结束后双方授权代表和有关人员在点交记录上签字确认。

2。自点交结束之时起捐赠物的所有权由乙方转移给甲方,甲方开始对捐赠物承担保管责任。

第四条 捐赠人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对捐赠物用于展览或出版时,在展品说明或出版物中体现乙方名称;

2。乙方有权对捐赠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受赠管理与受赠人义务

1。甲方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捐赠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捐赠物,不得违法、违约改变捐赠物用途;

2。甲方应妥善保管捐赠物,不得将捐赠款转赠于任何第三方。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不得撤销捐赠;

2。甲方接受捐赠后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博物馆管理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对捐赠物进行入藏、鉴定和定级,以上工作完成后,甲方应就鉴定、定级后确认的捐赠物年代与级别向乙方通报。

第七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变更事项由当事双方订立书面合同。

2。本合同在捐赠行为作出之前,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具体事宜以当事双方订立的书面合同为准。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2。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全部无法正常履行时,本合同自动中止,待该不可抗力结束后,本合同是否恢复履行,如何恢复履行,由合同当事双方协商确定。

(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6)因不可抗力给合同当事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负有赔偿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与失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______年 月 日

甲方(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