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前提下, 经友好协商,就平台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由双方共同恪守。
为整合甲、乙双方在各自领域的资源优势,甲方有偿获得乙方二维码平台系统的使用资格。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有效证件,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便乙方进行管理、统计、通知和维护。
(2)甲方成为乙方二维码平台系统的授权使用商后,非因法定或约定情形,乙方不得取消其授权使用商资格。
(3)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会员管理平台使用服务费。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乙方应当负责维护会员管理平台系统,确保会员管理平台系统能正常使用。乙方关于会员管理平台系统的具体服务内容(基于甲方微信公众平台)包含但不限于:
(1)提供会员管理。(包括:座位管理,积分管理,生日提醒,潜水提醒)
(2)提供店内管理系统。(包括:分店管理,排号预约,财务报表,员工管理,商品进销存)
(3)建立微信营销平台。(包括:微信服务号自定义菜单、电子优惠券,微商城(微信购票、订餐)、微信会员卡、微预订、微外卖、微活动(在线抽奖、有奖调查、新闻发布、活动报名))
(4)提供电子点餐系统。(包括:二维码扫码点餐,PAD点餐,点菜宝点餐,微信点餐)
(5)搭建电商平台,搭建宣传平台。
2.2.2 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用户有效投诉,乙方应积极与商户协调解决,确保用户顺利使用。如果管理平台出现问题一个工作日解决,如有违例,按甲方与乙方所签合同金额的%每天进行罚款;乙方需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或远程协助解决相关问题,甲方保证会员管理平台系统运行环境联通互联网。
2.2.3 为方便甲方开展业务,乙方可免费为甲方提供微营销平台相关咨询服务。乙方对功能平台系统享有所有权和知识产权,甲方拥有合法使用权。
3.1 系统硬件价格:双屏机套(含钱箱、小票打印机、鼠标键盘)单价人民币元/套(附送:两套会员识读设备),双屏机套(含钱箱、小票打印机、鼠标键盘、二维码识别器、来电宝、POS机)单价人民币元/套,共人民币元;立式点菜机台,单价人民币元/台,共人民币元(注:点餐机要提前订做,需全额支付);后厨打印机台,单价人民币元/台,共人民币元;会员芯片卡张人民币元;点菜宝基站一台人民币元,点菜宝个人民币元/个,共人民币元软件。所有硬件设备共计人民币元,软件一套人民币元;合同共计:人民币(大写)(¥元)。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乙方支付点餐机订金人民币元以及其他设备金额(共计:人民币元)的%即人民币元,共计人民币元作为预付金,余下金额人民币元需在系统完全正常使用7天后全额支付。
硬件配置参数:____________
双屏机:该设备为A级产品,YN-SP008
钱箱:型号:Z420,五格三档;尺寸:405mm*420mm*85mm
小票打印机:品牌:芯烨;型号:XP-58 打印纸宽:58mm 打印速度:90mm/s
鼠标键盘:标准键鼠配置
二维码识别器:可接串口,USB接口,实现图像采集,图像处理,二维条码解码,RS232,USB数据传输功能,设备美观大方,解码速度快,用户体验佳。
来电宝:来电弹屏 通话录音盒 USB接口
POS机:产品型号:SP30;产品名称:密码键盘
立式点菜机:厂家订做,暂无参数。
后厨打印机:品牌:佳博;型号:GP-L801601;接口:网口;打印命令:支持ESC/POS命令
点菜宝基站:品牌:博立;型号:BL-12
点菜宝:品牌:博立;型号:BL-09
3.2 甲方付款必须以加盖乙方公章的账户指定通知函作为付款依据,并将本合同款项(服务费)转入通知指定的账户。甲方付款到非乙方指定账户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概由甲方自行承担。
4.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或本合同解除、终止以后,未经合同相对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获知的另一方商业秘密或其他技术及经营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泄露该信息。造成损失的,泄密方应赔偿相应的损失,及承担相关的法律后果。
4.2 甲方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乙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平台产品信息、用户反馈资料等内容。
4.3 任何一方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的,除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之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金额两倍的违约金。
5.1 协议期内,如由市场发生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需要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调整,提出调整的一方应提前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调整解释说明。
5.2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签署补充合同﹑纪要﹑附件等形式,变更或修改本合同。
5.3 本合同有限期为两年。经双方协商可提前终止或延长合同期限。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未达成续约意向的,合同自动终止。
6.1 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 因国家政策、政府禁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导致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3 甲方不得直接将合同款项转入乙方工作人员私人账户,更不得对乙方工作人员给与任何形式贿赂(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送礼、返点等),一旦发现,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包括有权不退还已经收取的所有款项)。此外,乙方有权根据《刑法》等规定将相关责任人报送司法机关处理。
6.4 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通知无法直接送达时,可通过电话(包括短信)、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送达,双方指定的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均视为有效送达地址。如果任何一方的通讯地址(包括电子邮箱)或联系电话出现变化,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无法通知、送达的法律后果自负。
6.5 特别申明:本协议内容均系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甲乙双方签署协议时无任何胁迫、欺诈、重大误解之情形,并已充分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自愿接受本协议约束。
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以时间靠后者为准)。
7.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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