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民租房合同

时间:2023-07-16 13:42:29 作者:青豆合同网 字数:2618字

北京市公民租房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自愿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自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24个月。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提____天按(季)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六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第九条 有关费用。 乙方支付水、电费甲方承担物业、供暖费;

第十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