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发布网吧桌面广告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定义
1.网吧桌面广告:指在网吧电脑终端发布的图片、动画、视频等广告。
2.广告费:指因乙方为甲方发布网吧桌面广告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广告发布费用。
第二条广告事项
甲方同意在乙方建立的__地区网吧桌面广告平台上发布网吧桌面广告。
该网吧桌面广告发布期: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发布数量:__家网吧,共有终端数__台(以实际数量为准);同时发布桌面广告(二轮播之一)和IE弹出视频广告。该广告持续一个月,每台电脑__元。
网吧终端的数量按照乙方提供的后台监测系统的头半个月时间的开机数量计算,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发布网吧桌面广告的每一家网吧每一台机子的内网IP、公网IP、登陆次数、在线时长、用户名称等情况,如有异议以实际情况为准。
第三条广告费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广告费为人民币__(¥__)。
具体支付时间为:签订合同起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总额的__%的费用;甲方广告正式发布后,乙方在2日内确认完毕,并在确认后3日内支付总额__%的广告费用;广告执行15天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剩余__%的广告款。
2.上述广告费甲方以现金或支票等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之账户内。乙方应为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广告业发票。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项下发布的网吧桌面广告内容由甲方提供,甲方应在广告发布开始之日前2日以E-mail方式交付。
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向乙方支付广告费。
3.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通过__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其他发布网络所必须的文件资料。
4.甲方保证网吧桌面广告所链接的其他网站或其提供的广告等内容、设计服务所需资料等是真实的、合法的、正当的,并非以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同时,不应对其产品或经营等各项内容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5.甲方保证对其提供的广告等内容、设计服务所需资料等享有知识产权或相应的许可使用权,未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权益,任何由该内容引起的争议、诉求、纠纷均与乙方无关,且应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甲方并应就乙方因此遭受之实际及预期损失给予补偿。
6.如对网吧桌面广告的投放存在异议(包括存在错发、漏发或任何其他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发布情况),甲方应在本协议规定的网吧桌面广告发布期后3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否则认定全部广告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发布完毕。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发布网吧桌面广告。
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广告投放技术服务。
3.如果因甲方原因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广告费或提供广告发布相关的资料、内容等不完整、迟延、非法、不真实等,造成乙方设计、制作、发布广告迟延或不能发布,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拒绝或迟延支付广告费,乙方有权停止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直至中止本协议,此举不影响乙方要求甲方继续付款义务之权利。
4.乙方有权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广告的内容、形式和相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如果乙方认为其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权要求纠正或拒绝发布该广告。
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生产或经营的资格证明文件、在我国取得的商标注册证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
5.乙方无义务对甲方产生于本合同或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间接的、或惩罚性的损失负责,无论该类责任系基于违反合同、或基于侵权(包括疏忽)或严格责任、或基于其他情况而产生的,也无论乙方是否已被告知其受到该类损害的可能性。
第六条特殊免责条款
1.甲方理解乙方网吧桌面广告发布平台和网吧的正常运行,需要定期不定期地对网络和电脑进行停机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的本合同项下的广告不能按计划进行发布,甲方不对此追究责任,乙方有义务尽力避免服务中断或将中断时间限制在最短时间内。
2.基于市场整体利益考虑及经营需要,乙方所代理的网站可能不定期对网站的服务内容、版面布局、页面设计等有关方面进行调整。如因上述调整而影响本合同项下广告的发布(包括发布位置和/或发布日期),甲方将给予充分的谅解,不对此追究法律责任,乙方及代理网站则应该尽可能将上述影响减少至最低程度。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七(7)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而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提前中止本协议。
2.本合同期间,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可经书面通知甲方而中止本协议:
甲方逾期七(7)日未向乙方支付到期款项的;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规定,且自乙方书面通知其纠正之日起七(7)日内仍未纠正的。
3.如甲方逾期付款,则每逾期支付一天,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款项的百分之五作为逾期违约金。
4.如因甲方原因需中止合同,甲方应按时支付已发布广告部分的广告费。并须提前14天通知乙方;如甲方提前7天通知乙方,则需另行支付未发布广告部分的30%的广告费;如甲方未能提前7天通知乙方,则需支付全部广告费。
5.甲方如果要对广告执行排期进行修改(取消或改期),甲方应最迟提前14天通知乙方。
6.乙方对于错播或漏播的网吧桌面广告给予错播或漏播部分双倍的网吧桌面广告发布补偿。
第八条保密
1.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政权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漏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文、自然灾害、战争、电脑病毒、黑客攻击、网络故障、带宽或其他网络设备或技术提供商的服务延迟、服务故障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3.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及适用法律
1.如双方就本合同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该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本合同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第十一条通知及合同变更
1.本合同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均必须以书面形式写成,以传真、派人专送(包括特快专递)或航空挂号邮件形式发送。
2.通知及函件若为传真形式,则送达时间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之确切时间为准,除非发出该传真之时间为该日下午五时之后,或收件一方所在地之时间并非工作日,则收件日期应为收件一方所在地时间之下一个工作日;若为专人派送(包括特快专递),则送达时间应按收件一方签收之日期为准;若以航空挂号邮件发送,则送达时间应以邮局之发送单据为凭,自发送之日起七日为准。
3.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均以书面制成,经双方签署后方生效。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合同的标题及各条款的标题是为检索方便拟定,不应用来解释合同的含义。
2.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于本合同项下广告发布完毕,且甲方向乙方支付完全部广告费之日终止。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的注解、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经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6.本合同传真有效。
签字日期: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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