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墙制作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展墙及配件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小计(元)
1
展墙主框架
1900*1800*300
件
14
3800
53200
2
花池
500*730*730
10
600
6000
3
超薄灯箱
600*1200
380
5320
4
安装费
项
5
运费
5000
合计
人民币(大写)柒万伍仟伍佰贰拾元整
75520
优惠价
人民币(大写)柒万元整
70000
2、付款方式: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柒万元整。
1)第一次付款: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样品制作费¥4000元(人民币:肆仟元整),乙方制作展墙主框架、花池、超薄灯箱各1件,由甲方在南京确认定样。
2)第二次付款:定样后,甲方向乙方支付¥35000(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
3)第三次付款:乙方在XX制作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21000(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后,由乙方组织物流发至XX区甲方处。
4)第四次付款:在乙方将上述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一次性将剩余款项¥10000(人民币:壹万元整)付给乙方。
3、制作时间:
1)样品制作时间:收到样品定金后12天内;
2)定样后,乙方收到甲方第二次付款后20天,南京制作完成;
3)乙方收到甲方第三次付款后3天,乙方将展墙送至物流处发货,并安排安装人员至XX安装。
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按日以迟延供货款项的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4、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三、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它事项:
甲方:乙方: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账号: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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