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高出作业电动吊篮安全协议

时间:2022-02-13 05:33:15 作者:青豆合同网 字数:3056字

使用高出作业电动吊篮安全协议

使用ZLP-800型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简称吊篮)时,除遵守建筑工地有关安全规定外,还应严格按本协议执行:

一、使用吊篮人员均应身体健康、精神正常,经过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持《电动吊篮操作证》,方可上岗进行作业,非制定人员不得动用吊篮。

二 、楼顶吊篮悬挂机构必须安全、可靠、稳定,每台吊篮配带的配重数量不得短缺。

三、 吊篮严禁超载使用,额定载荷不得超过800公斤/台。

四、 工作必须检查:

1、 前列二、三项。

2、 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带与安全锁连接大绳,若违反操作要求,发生事故与出租方无关。

3、 所有连接件齐全、牢固、可靠,无丢失、损坏。

4、 提升机串绳正确,钢丝绳无断裂、无死结、无硬弯等现象,每捻距中断丝不得多于4根,钢丝绳下坠铁齐全、离地。

5、 安全锁无损坏、卡死、动作灵活,绳索可靠,严禁将开锁手柄固定于常开位置。

6、 电气系统正常,冲顶限位行程开关灵敏可靠,位置正确。

7、 每次使用前均应在2米高度上、下空载运行2-3次,确认无故障方可使用。

五、每次吊篮运行只能由一个人控制,在运行前提醒吊篮内人员,并确定上、下方无故障物防可运行,下行时特别注意不能碰到绳坠铁。

六、上吊篮工作时必须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上吊篮作业,禁止在篮内吸烟,电焊作业时应严格对钢丝绳及电缆作安全防护并禁止利用吊篮作接触地板,禁止在篮内用梯子活其他装置取得较高工作高度。

七、吊篮任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必须通知专业人员维修,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使用人员不得自行拆除、拆卸、更改吊篮的任何部件,特别是安全锁装置,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不准将吊篮作为运输工具频繁垂直运输物品,

九、遇到雷、雨、大风(5级以上)等恶劣天气,任何人不得使用吊篮作业,应停置地面。

十、雨天、喷漆作业及吊篮使用完毕时,应对提升机、安全锁、电气箱进行遮盖,下班后切断电源。

十一、承租方应负责屋面防水的保护,否则造成损坏出租方概不负责。

十二、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允许从吊篮内向外攀爬或向楼内跳跃。

十三、设备使用方应按《建筑施工安全规范》划出安全区,架设安全网。

设备使用方在使用吊篮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遵守其各项条款之要求与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和本协议,因吊篮本身质量问题造成事故由供货方负责,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事故由使用方负责。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承租方(签章) :____________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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