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_________
公司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
1)甲方系全国范围内领先的 的特许经营管理企业,愿意授予乙方经营 的的特许经营权。
2)乙方愿意接受甲方授予之特许经营权,使用甲方商标、商号、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在甲方统一的经营体系下经营 的。
因此: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获得甲方之特许加盟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条款:_________
第一条 合同释义
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中另有规定,下列概念应具如下含义:_________
1.1"甲方商誉":_________是指甲方在其经营中形成的自身商业信誉和市场名誉的概称。
1.2"甲方特许经营服务标识":_________是指甲方经营的连锁体系所使用的统一装修设计样式、服务标志等以文字、图形或文字与图形结合的,用以区别甲方与其他经营者的标识。
1.3"甲方品牌":_________是指甲方建立和管理的 销售和服务体系。包括""商标、商号及其经营管理制度、规范、专有技术、培训及财务体系、装修风格等。
1.4"甲方指定收银及管理系统软件":_________是指由甲方指定品牌,乙方必须购买并用于加盟店收银与其他事项管理的软件系统。
1.5"经营手册":_________指甲方在合同期限内提供给乙方使用的,规范乙方经营的指导手册,包括服务篇、产品篇、行政篇、管理篇、员工手册和管理组手册。
1.6"特许加盟金":_________是指乙方为在一定期间内获得甲方特许加盟许可而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的特许加盟费用。
1.7"履约保证金":_________是指乙方根据本合同向甲方交纳,用以保证乙方完全履行合同的费用。在乙方欠付各类合同约定款项、损害甲方利益给甲方造成损失需赔偿以及违反合同约定需支付违约金等情形时,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扣除或没收履约保证金用以抵充。
1.8"商标使用费":_________是乙方为使用甲方商标、专有技术及其他经营资源而定期向甲方支付的费用。
1.9"营业额":_________是指乙方因特许经营本合同项下意式休闲餐厅服务而产生的经营收入。
1.1"开店辅导费":_________是指本合同生效后至乙方加盟店试营业前的开业辅导期间,甲方给予乙方开店辅导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开店辅导服务包括开店各类事项的咨询指导、员工招募的协助、加盟店日常运营管理的指导协助及其他开业指导或协助等事项。
1.11"委托管理费":_________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委托甲方对其开设的加盟店进行全面运营管理,甲方向乙方提供委托管理服务而收取的费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除应当支付委托管理费,还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其他费用。
1.12" 设计费":_________是指乙方加盟店之装修设计方案必须由甲方提供,甲方据此向乙方收取 装修设计费及 设计费。
1.13"广告费":_________是指甲方为整个特许经营体系利益组织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而发生的费用,该笔费用需要乙方按一定比例分摊。
1.14"合同年度":_________本合同期限内,合同生效日起连续十二个月的期限。
第二条 声明
2.1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存在的、合法的法律责任主体。甲方和乙方不因本合同而构成任何形式的合资关系,代理关系和雇佣关系。甲方与乙方对各自的权利义务、债权债务及开支、费用负责。
2.2乙方依法经营,自负盈亏,因乙方行为引起与第三方的任何讼争、纠纷等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3甲方已为乙方决定签订本合同提供了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并进行了详细说明;同时,为了让乙方慎重考虑是否签订本合同,经过了双方签订意向合同的程序,给予了乙方7日以上的斟酌时间。
2.4甲方已在签订本合同之前3天向乙方充分披露了法律规定应披露的信息和相关合同文本,并进行了详细说明,乙方已充分知悉。
2.5甲方对乙方将要加盟的事业内容的说明及为说明提供的各种资料,只是涉及乙方经营成功的可能性,而不是对乙方获利的保证。
第三条 乙方应遵循的要求
3.1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管理条例对 业和特许加盟的各项规定,并遵守甲方特许加盟合同和操作手册等各项加盟制度的规定。
3.2乙方在加盟期间及加盟终止后,均应维护甲方特许使用的商号及其他权益;维护甲方商誉和加盟店的统一形象,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应当遵守和执行甲方特许加盟相应管理制度,接受和配合甲方各项工作和活动。
3.3乙方在加盟期间,均应向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诚信经营。在发生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下,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4鉴于特许加盟体系的特殊性,乙方在被授权店中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时,应绝对执行甲方统一制定的商品和服务定价,不得擅自更改定价。乙方擅自更改定价的,即构成一般违约,并应在甲方发出通知后三日内纠正,仍不纠正的,即视为乙方根本违约。
3.5鉴于特许加盟体系的特殊性,乙方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形下,不得私自增加经营范围或产品。乙方私自增加经营范围或产品的,构成一般违约,乙方应当在甲方发出纠正通知后三日内纠正,逾期仍未纠正的,即视为乙方根本违约。
3.6鉴于特许加盟体系的特殊性,乙方若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应提前3日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并取得甲方的同意。如擅自变更,即视为乙方一般违约。乙方的新法定代表人或新股东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十五日内提供相应书面承诺,否则乙方构成根本违约。
3.7鉴于特许加盟体系的特殊性,乙方若变更经营场所,应提前3日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并应取得甲方审核同意,新的场所须符合本合同相关要求。如擅自变更,视为根本违约。
3.8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擅自停业,确因客观情形需停业的,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甲方。如擅自停业的,构成一般违约。合同期限内擅自停业超过三次(含三次)或停业时间连续满一个月的,视为根本违约。
3.9鉴于特许加盟体系的特殊性,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与第三方发生纠葛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第四条特许加盟与授权
4.1甲方授权乙方在经营意式餐厅相关业务的过程中,在本合同约定的特许使用期限、指定经营范围和区域内使用的特许事项为:_________
1)甲方所拥有的注册商标"";
2)甲方特许经营服务标识。
4.2 甲方授予乙方使用本合同第4.1条之特许事项的期限为 _________年,即从 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4.3甲方授予乙方使用本合同第4.1条之特许事项的指定经营范围为经营 。
4.4乙方只能在授权经营地址,即 设立加盟店并使用本合同第4.1条之特许事项。如需变更经营地址的,应当按照本合同3.7条的约定办理;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在其他地点擅自开设本合同项下之特许加盟店的,应当向甲方支付侵权赔偿金 ________万元。
4.5在以上授权经营地址同一建筑范围内,甲方不再发展其他加盟店。
4.6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和撤出商标标识、特许经营服务标识;不得将""文字或谐音、相似文字、图案或英文名称注册为自己的商标;不得将""等文字和谐音文字加入到自己的商号中使用;否则,乙方构成根本违约,乙方除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还应当承担甲方因维权行为所产生的费,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交通食宿等调查取证费用。
4.7在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继续使用特许人注册商标、特许经营体系名称、标识等,否则,甲方可根据本合同13.4条追究乙方责任。
4.8如乙方的分支机构和关联企业使用本合同第4.1条之特许事项;乙方超逾授权期限、授权经营范围或授权区域开设店铺,包括但不限于以其自己名义或其亲属名义,全资、参资、合伙、合作等方式开设店铺并使用本合同第4.1条之特许事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并需立即无条件地全面停止分支机构、关联企业以及侵权店铺的侵权行为,消除给甲方特许品牌、商誉造成的不利影响。如届时乙方未能全面停止该等侵权行为的,甲方有权自行依法追究第三方的侵权责任,维护自身权益。由此所发生的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交通食宿、调查取证费用等,亦应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特许加盟费用
5.1就获得本合同第4.1条之特许使用事项,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和甲方的有关加盟规定向甲方交纳特许使用相关费用,具体需支付项目如下:_________
1)特许加盟金:_________人民币 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万元整),应由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特许加盟金不因本合同终止或被解除而返还给乙方。
2)履约保证金:_________人民币 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________万元整),应由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使用范围和返还事宜由本合同第十条规定。
3)开店辅导费:_________人民币 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________万元整),应由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该费用不因本合同终止或被解除而返还乙方。
4)餐厅设计费:_________人民币 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________万元整),应由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该费用不因本合同终止或被解除而返还乙方。
5)委托管理费:_________于本合同6.9条约定的开业之日开始计算委托管理费,乙方于每月1日之前按照其上个月营业额的 _________%且不低于人民币 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________万元整)向甲方交纳委托管理费。该费用不因本合同终止或被解除而返还乙方。
6)商标使用费:_________乙方按一年人民币 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________万元整)的标准向甲方支付。甲方免收第一个合同年度的商标使用费。以后每个合同年度的商标使用费,乙方应于上一个合同年度届满前5日向甲方支付。该费用不因本合同终止或被解除而返还乙方。
5.2以上费用仅指本合同第一条之释义所涵盖事务,特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添置店面硬件、实物;乙方按甲方提供方案实施店面装修、识别系统定做;甲方为乙方提供的非本合同规定之服务以及甲乙双方其他交互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5.3乙方迟于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合同本条以及其他条款所列明的各类款项的,每迟延一日应按照未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缴纳迟延付款违约金。
5.4乙方必须安装甲方指定收银及管理系统软件,并以软件记载营业额为标准向甲方交纳委托管理费。因使用该软件而发生的安装、维护及更新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支付方式同8.2、8.3条。
5.5乙方接受并配合甲方监督和指导,真实记录营业收入,妥善保存财务报表,并于次月5号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的营业数据。如乙方违反本款约定不如实记录营业收入、不按时提供营业数据、拒绝接受和配合甲方监督的,甲方可发出书面通知催告乙方7日内改正,逾期(未超过一个月)仍不改正的,乙方构成一般违约;逾期达一个月(含一个月)以上的,乙方构成根本违约。
5.6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擅自脱离、更改甲方指定收银及管理系统软件,否则,甲方可发出书面通知催告乙方7日内纠正,逾期(未超过2日)仍未纠正的,乙方构成一般违约;逾期超过2日(含2日)未纠正的,乙方构成根本违约。
5.7本合同如系区域代理合同项下的加盟合同,则本条上述各项费用的收取按照区域代理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六条 装修及开业
6.1 装修设计期间,甲方委托的设计师将两次赴乙方餐厅实地测量考察和指导施工,乙方应当全力配合甲方设计师之工作。如乙方需甲方设计师提供以上约定之外的设计服务,应当另外支付相关费用。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餐厅装修设计方案进行店面装修和配套设施定做,按照甲方提供配件要求和标准添加和更新营业场所硬件和实物设施。
6.2装修设计完成后,甲乙双方共同对设计成果进行交底确认,经确认的图纸为甲方验收的依据。若在施工过程中因实际情况需要对图纸进行变更的,双方应对变更方案进行书面确认。
6.3乙方可在甲方指定的装修施工供应商中自行选择其中一家施工方进行 装修,并监督施工过程,以确保装修工程质量。
6.4为保证乙方餐厅正常开业,甲方须协助乙方招募员工,但不对招募结果负责。如乙方员工到岗率不足原计划 _________%的,乙方应将开业日期延后,直到到岗员工人数符合开业要求。乙方应自行承担延期开业期间的支出。
6.5乙方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经营资质文件后方能开业经营,该等经营资质文件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并应在取得营业执照后三日内将复印件提供甲方留存。乙方在未获得相关经营资质的情形下提前开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暂停营业。仍执意开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需支付 ________万元违约金给甲方。
6.6甲方委派开店辅导专员驻店负责乙方加盟店开店筹备相关工作,提供相关开业辅导服务,乙方应当全力协助和配合。开业筹备完成后,由甲乙双方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装修进度、员工培训情况等),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共同确认门店对外试营业的具体时间,原则上试营业时间不晚于验收合格后7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开业经营,并应根据验收结果进行改进,直至验收合格,达到特许经营开业要求。
6.7甲方开业辅导工作内容已经完成,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试营业的,乙方在延期开业期间,应依照本合同第5.1.5条约定的最低标准交纳委托管理费,并自行承担延期开业期间的各项支出。
6.8若乙方超过本合同第6.6条约定试营业期限 个月后仍未达到甲方开业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不退还任何费用。
6.9为保证--产品内在品质和服务的统一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将其加盟店交由甲方委托管理,不得拒绝甲方派驻门店管理人员正当的经营管理要求。甲方自乙方门店正式对外试营业之日开始收取委托管理费,直至本合同终止。
6.1本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委派的驻店管理人员担任店经理,全面负责乙方加盟店之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乙方应当全力支持和配合。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应当勤勉尽职履行管理人的职责;乙方对加盟店享有完全所有权,自行承担各项费用,享有经营收益,承担经营风险和法律责任,有权对甲方委托管理进行监督,提供意见和合理要求。
6.11乙方除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之外,还应当承担甲方驻店管理人员的开支费用,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其他福利、差旅费、食宿费等相关费用,具体费用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约定。
第七条 设备、原物料的采购及产品制作
7.1乙方在正式开业前,应配备符合经营加盟 必需的设备、工具和原物料,且在经营过程中备置足额库存。
7.2乙方为经营被授权 所需之商品,包括原物料、机器设备工具、装填容器、包装物及其他营业用耗材等,均应向甲方指定供应商 公司及 公司采购,并按甲方的具体要求进行采购。
7.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 所需的除上述外的其他原物料须向甲方指定的其他供应商进行采购,甲方有权根据需要更换指定供应商。甲方更换供应商的,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向甲方重新指定的供应商处进行采购。
7.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采购渠道,乙方违反7.2、7.3款的约定向非指定供应商采购的,甲方委派的驻店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并要求乙方立即纠正。乙方拒绝纠正的,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7.5乙方对原物料进行加工、制作时,应完全依照《操作手册》进行操作,不得增加、减少原物料的用量或改变原物料的混合比例,以免改变产品之成份、口味,损害""产品的品质及品牌形象。甲方有权不定期抽样检查,乙方私自改变产品制作方法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次支付违约金 ________万元。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八条 广告宣传与促销活动
8.1为提升甲方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甲方特许经营体系下各加盟店之经济效益,甲方根据情况适时地组织统一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乙方需无条件参加并严格遵守宣传及活动规则,并承担相应费用。
8.2甲方应于活动前将具体活动方案、费用预算及乙方应分摊的广告费及广告费的支付期限告知乙方。乙方如对分摊费用有异议的应在收到通知后三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认可。提出异议的,在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之前,仍按甲方公布的方案执行。达成一致意见后按更改的方案以多退少补的原则核算。若活动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变更的,甲方亦应及时通知乙方。
8.3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将广告费支付甲方,若乙方延期支付的,按5.3计算违约金。
8.4乙方不按甲方要求参加或进行促销活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第九条 甲方的经营指导与技术支持
9.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特许加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应允许乙方在特许期限、指定经营范围和区域内使用甲方商标、商号,并向乙方提供开业指导资料和《经营手册》。
9.2甲方应指导、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等经营资质文件。
9.3甲方对乙方门店各岗位工作人员提供专门的业务培训,乙方应当派各岗位的员工参加开店业务培训期间,乙方接受培训人员的食宿、餐厅点单试菜及交通费用由乙方自理。参加培训的乙方员工均需通过甲方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岗。
9.4为确保甲方""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品质的持续性,甲方将制定并适时修改特许经营管理制度,并作为本合同必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对甲方特许经营管理制度表示尊重和接受,并承诺愿意接受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对特许经营管理制度作出的各种修改。
9.5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对乙方提供持续的后续支持,包括经营指导、不定期培训、信息支持、产品支持、营销支持、人力支持等。
9.6甲方适时邀请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信息交流、各种会议等,乙方应当委派符合要求的人员参加。
9.7甲方适时对乙方进行深入的营运分析和相应的监督管理,并将分析结果反馈乙方,以帮助乙方解决经营问题。为此,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将NS文件、SP报表、店经理报告等一切经营记录文件以邮件方式交付甲方。乙方超期交付或不交付经营记录文件的导致甲方无法进行营运分析的,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9.8甲方按照特许经营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到店经营指导和检查,为乙方提供产品培训服务和运营管理指导,对乙方店铺的品质、清洁、服务等进行全面的评估并出具书面报告。乙方应当提供配合与支持,并承担甲方人员的差旅费。同时,甲方有权根据评估结果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进行整改,达到甲方要求。乙方不配合或拒绝甲方指导检查、拒绝或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整改达标的,乙方构成一般违约。乙方累计三次出现不配合或拒绝甲方指导检查、整改不达标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
9.9在本合同期限内, 会员卡由甲方统一办理和管理,乙方承诺遵守甲方会员卡相关的规范要求以及相关的修改、变更或解释等规定;乙方不得擅自发行或使用任何形式的会员卡、储值卡或其他形式的类似功能的凭据、卡片。乙方如违反本条约定的,视为根本违约,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履约保证金使用范围和返还
1.1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应用于抵充乙方未及时支付的合同约定款项、支付损害甲方利益的赔偿金以及抵充违反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1.2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发生欠付上述款项行为的,甲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乙方履行支付义务。也可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不足 ________万元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1.3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甲方可在保证金中扣除乙方累计所欠款项,剩余部分应在乙方履行本合同13.4条款之约定后无息返还乙方。如保证金不足以偿还欠款的,甲方仍可向乙方追偿。
1.4如本合同正常终止且乙方履约良好,并在乙方履行本合同13.4条款之约定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保密条款
11.1""品牌体系中不为公众所熟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甲方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为甲方商业秘密。甲方特许经营体系中其他衍生信息、资源、知识产权亦归甲方所有。
11.2对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乙方的《经营手册》和其他文件,甲方拥有知识产权和所有权,乙方应妥善保管,不得复制,并不得将其中内容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将上述资料归还甲方。
11.3任何一方在本合同的洽谈、协商、签订及履行过程中获悉另一方的任何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各项条款、各方客户清单、专利、著作权、专有技术、秘密、商业信息及其他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全部商业秘密,均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获悉保密信息的一方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11.4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均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________万元。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全部损失。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期限
12.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有效期限与本合同第4.2款约定的特许期限相一致。
12.3乙方有意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延长合同期限的,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内书面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请。甲方同意延期且双方就延长期间的特许加盟条件达成一致的,双方应按照与本合同相同的形式或经修订的形式重新签订特许加盟合同。
12.4乙方无意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延长合同期限的,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内书面向甲方提交书面通知,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终止事宜。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和终止
13.1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订或修改必须以书面方式做出并经各方签署,否则不产生效力且对各方无约束力。
13.2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乙方所交 _________%的加盟费,乙方同意甲方不予返还。
13.3除本合同其他约定的解除合同之情形外,符合下列任何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_________
1)任何一方破产或被责令解散;
2)乙方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餐饮服务所需的任何许可证书或执照;
3)乙方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而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的;
4)乙方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而被地市级及以上的媒体曝光,使甲方商誉受到重大影响的;
6)任一方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调整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
7)一方严重违反了本合同项下任何义务,已造成根本违约;
8)一方违反了本协议项下任何义务(此等违约可以被救济),在收到另一方要求其纠正该等违约通知后3日内未能纠正该等违约行为。
13.4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甲方商号、甲方特许经营服务标识,拆除甲方提供店铺招牌和其他甲方添加物,立即返还甲方《经营手册》及其他文件。不得以任何方式再使用上述甲方特许事项,或以相似方式达到混淆目的。否则,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________万元,甲方可在需返还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剩余保证金不足 ________万元的,甲方可就不足部分继续向乙方追偿。乙方未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三日内拆去店铺招牌等特许经营服务标识的,甲方可自行拆除,因拆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3.5.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解除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赔偿责任。
13.6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和防止不正当竞争,乙方或乙方股东在本合同终止后贰年内不得以其自己名义或其亲属名义,全资、参资、合伙、合作等方式,在中国______范围内经营意式餐厅、或经营与本合同特许内容相同、相近的行业,亦不得协助他人进行与本合同特许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经营活动。乙方或乙方股东如违反本条规定,合同解除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加盟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________万元。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以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该方应被认定已违约。
14.2根据本合同约定,构成一般违约或视为一般违约的,违约方均应当就每一违约行为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五万元,并继续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或相关债务;根据本合同约定,构成根本违约或视为根本违约的,违约方均应当就每一根本违约行为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并继续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或相关债务。
14.3本合同任何一方构成根本违约的,守约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守约方向违约方发出的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违约方之日正式解除。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15.1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异议、争议、索赔要求等,双方因尽量协商解决。
15.2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 方实际经营地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同时,胜诉方为诉讼所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食宿费等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六条 通知
16.1关于本合同或其附件的所有双方之间的指示、主张、索赔和通知等都应当以_________快专递或挂号邮件送出,并应当送达下列地址后视为已送达。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16.2任何一方的上述地址、电话等联络信息若有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方,否则以上述地址寄出邮件均视为已送达。
16.3任何一方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沟通的,以邮件发送至对方公司或主要负责人邮箱时视为送达。
第十七条 其他条款
17.1乙方注册新公司用以经营本合同特许事项,甲方同意乙方新公司一经成立,本合同项下乙方全部权利义务转移至该新公司,届时乙方有义务促成新公司对本合同进行补签。若新公司未对本合同进行补签、未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本合同项下乙方全部权利义务一旦转移至新公司,乙方作为保证人对本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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