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施工的工程已按施工合同完成合同工程内容,施工质量符合合同要求,该工程已竣工,我单位在该工程施工中,至今无拖欠工程分包款、农民工工资。现申请退还本工程履约保证金元。(附缴交单据复印件)
如本工程发生拖欠分包款、农民工工资纠纷投诉的,由本施工单位负责在五日内妥善解决,并向市规划建设与房地产管理局反馈,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施工单位(签章)项目经理(签字)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监理单位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意见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___________
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建设科意见:____________
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分管领导意见: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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