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浴池承包合同

时间:2023-02-03 06:54:55 作者:青豆合同网 字数:3030字

大众浴池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经营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经营浴池座落于营口市西市区建新里2号楼,建筑面积407.8㎡。房屋质量良好,浴池经营设备良好。

第二条、承包期限从__年日至__年止,提前半年通知对方是否继续承包,提前两个月交下期三年租金元,一次交齐,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三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大写,一次性现金结清。乙方设备押金、月票押金及经营不善导致停业违约补偿甲方人民币贰万元整。

第四条、乙方负责支付在经营期间,水费、电费、煤费、卫生费、各种税费等相关费用,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房屋用途,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只能用于经营大众浴池,如改变用途,由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在经营期间所售洗浴用票在合同终止前自己自行负责收回,甲方不承担。

第六条、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后解除承包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有权终止合同:

1.乙方擅自将经营场所经营权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经营场所进行非法活动,导致营业执照吊销及停业(需赔偿甲方浴池损失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3.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

4.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乙方期满后所欠各种费用,由乙方结清。

第八条、免责条件:

1.在承包合同期间,若经营场所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因盗窃、火灾、爆炸等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经营者发生所有事故纠纷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遇政策性动迁,或其它政府行为导致合同终止,甲方返还乙方所剩余承包款,乙方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

第九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乙方交付全额租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分歧,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诉请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