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95%的股份,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第二条公司资本额的确定问题
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甲方实际投入资金万元,甲方实际投资额与注册资本投资额的差额部分计入公司负债,第一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甲方免收利息,第二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应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
第三条乙方持股的比例问题
(一)甲方拿出自己持有公司股份中的10%作为激励股权给乙方;
(二)乙方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下,可以无偿获得甲方的激励股权;
(三)若2015年年度公司收支平衡,甲方承诺将激励股权中的5%赠送给乙方;若2016年年度公司盈利达到万元,甲方承诺将剩余5%的激励股权赠送给乙方;
(四)在两年考核期内(从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10%的激励股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但在满足本协议第三条第三款约定的条件下,甲方同意让渡部分股东分红权给乙方。第一年考核期内,乙方获得5%的股东分红权;第二年考核期内,乙方获得剩余5%的股权分红权,具体分红时间依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
(五)在两年考核期内,若乙方满足本协议第三条第三款约定的条件,甲方同意将上述10%的激励股权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乙方具有股东资格,享有股东权利。
第四条乙方的身份及薪酬待遇问题
乙方为公司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应做到勤勉尽职的义务,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良好。乙方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乙方的薪酬待遇按照公司薪酬考核制度执行。
第五条激励股权无偿收回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乙方的全部激励股权:
(一)没有达到本协议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经营管理目标
(二)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协议关系的;
(三)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四)因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履行职务行为时,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六)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当年的分红,并可减少激励股权份额,或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乙方享有的激励股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约定
本协议包含劳动合同关系在内,乙方不再与公司另行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协议的生效
全体股东同意是本协议生效的前提,股东会决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______年月日______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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