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石加工厂退资合同书

时间:2022-05-09 14:38:59 作者:青豆合同网 字数:1924字

大理石加工厂退资合同书

甲方:__

乙方:__

原由甲方投资兴建的三汊港大理石加工厂,经甲方与合伙人一段时期的艰苦创业,由于社会和事业因素,甲方决定退出她一手创办的大理石加工厂,由合伙人单独经营,具体转让办法经甲,乙双方在共存共荣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1,加工厂所有的机械设备按人民币元整,由乙方用现金一次性买断,但乙方必须在原场地经营,不得转移场地及机械设备。

2,如三汊港汽车站需要大理石加工厂搬迁,则乙方必须请甲方有偿提供经营场地,如甲方无法提供经营场地,则乙方必须迁出以下协议中所规定的七乡镇。

3,乙方在经营期间,甲方不可在土塘,杭桥,三汊港,阳峰,大沙,西源,周溪等七乡镇再经营大理石加工业务。

4,如乙方在经营一段时间后,想出让加工厂设备,必须首先征询甲方意向,如甲方同意接手,则乙方必须按此协议原价无条件转给甲方,如甲方不想接手,则由乙方自由处理,但乙方出手后,无论接手方是甲方还是其他人,乙方今后均不得在土塘,杭桥,三汊港,阳峰,大沙,西源,周溪等七乡镇重操大理石加工业务,否则甲方有权干涉,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5,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每年上交人民币元创业费给甲方,此款在协议签订之日付币贰千元,今后乙方必须在每年的公历月号和八月号各付人民币钱元给甲方。

6,今后乙方在经营期间的场地费,水电费,工商管理费及税务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敬请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经场人: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