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说明
致:广东省惠州市国家税务局陈江分局我公司于2010年11月28日开具给成都优品涂*有限公司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有误。发票代码:4400113140,发票号码:_________14273214,金额:13846.15元,税额:2353.85元,价税合计:16200.00元。错误原因是误将购货方纳税人识别号填开为510125777477932,正确纳税人识别号应为510114777477932.上述专用发票购货方已拒收退回,且未进行认证抵扣。特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xxx有限公司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