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有限公司:____________
借款人于年月 日与我公司签订 自然人最高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14-043),从我公司借款
截至年月日,借款人尚未清偿的款项本息(含罚息)合计:(大写)。根据2年月 日贵公司与我公司签订的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约定,我公司要求贵公司依据合同约定立即承担担保责任,垫付借款人未清偿的贷款本息。
特此通知
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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